2007-11-9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库水电站
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地区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安监局,南方电监局贵阳电监办,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能企业集团公司,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 水库、水电站的立项审批情况;
(二) 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情况;
(三) 水库、水电站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 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情况;
(五) 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落实情况;
(六) 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行情况;
(七) 在建水库、水电站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度汛管理情况。
二、 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各市(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小(一)型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小(二)型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
三、 组织领导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决定组成4个检查组,近期将分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协助和配合。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遗漏一座水库、水电站。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和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黔府发(2007)9号)的规定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管理单位和项目业主限期整改。
请各市(州、地)将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情况于
特此通知
附件: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提纲
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检查提纲
一、已成水库水电站
1、立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工程建设是否按初步设计要求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及验收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是否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是否报相应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审批。
3、是否按规定期限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坝是否按规定管辖范围进行登记注册。
4、防汛行政首长责任人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是否明确技术责任人、包库责任人。
5、防汛抢险队伍、物资是否落实到位。
6、水库水电站是否具备应急通讯手段,水、雨、工情测报系统是否建立。
7、2007年汛期水库水电站调度运行情况。
8、5万KW及以下小型水电站是否填报《贵州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查评表(试行)》。
9、《电力业务许可证》申报及颁发情况。
二、在建水库水电站
1、立项手续是否齐备,有无越权审批,是否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防汛责任制,工程所在地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行政首长责任人和监管制度。
2、设计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截流、导流度汛设计以及设计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度计划中有无关键的里程碑点(节点)。
3、建设单位有无年度工程度汛方案,总体进度安排与设计进度对比分析,特别是度汛关键节点形象进度的差距;度汛方案是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主管单位的中型水库水电站由主管单位审批,无主管单位的中型水库水电站需经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小型水库水电站需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是否按有关规定报送相应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度汛预案是否与工程所在地县、乡(镇)人民政府会商并进行演练。
4、施工单位有无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当年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场地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5、监理单位对施工度汛方案是否进行专项审核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