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山区省份,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导致山洪灾害频发,且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省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步伐。2004年12月,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气象局、省环保局编制《贵州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获省政府批复。2007年1月,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贵州省山洪灾害“十一五”防治规划》,获省政府批复。2009年5月,省水利厅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贵州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以及林树森省长提出“切实提高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防灾减灾能力,首先确保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减少山洪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耕地的破坏”的指示精神,组织省有关部门编制《贵州省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议书》,近期通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审查并获批复。根据批复意见,省水利厅目前着手组织编制《贵州省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过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步伐,我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治理力度,初步建成以监测、通信、预警预报等非工程措施为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灾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