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政府应急办根据近期我省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发展变化和有关预案规定,决定终止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干旱灾害、气象灾害Ⅱ级响应及森林火灾Ⅱ级预警,撤销省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准备,确保今年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