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7 来源:国家防总办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山东省积极推进乡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年初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作出全面部署,并在临沂、枣庄两市率先展开。
近日,为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乡镇防汛应急管理能力,山东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关于抓紧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指挥体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完善县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将职能延伸到基层,在山洪灾害和干旱灾害严重的地区,要逐步建立乡镇和村级防汛抗旱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如下:一是要正式行文建立防汛组织指挥机构。有防汛任务的乡镇必须正式行文成立防汛指挥部,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指挥,充分吸纳所辖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完备的防汛指挥机构。二是要设置专门办事机构。乡镇防汛指挥部要根据当地实际,在乡镇政府办公室或水利站设专门办事机构,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配备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专门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及时引导群众防灾避灾,积极开展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明确职责。乡镇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首的各项责任制,完善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组织做好辖区内抗洪救灾各项工作。要根据当地防汛实际,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防汛岗位,制订岗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