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22 来源:
2010年,我省先后发生了严重春旱和局地洪涝灾害。面对洪涝、旱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防指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各地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全力投入防灾抗灾工作,取得了抗旱保民生和防御暴雨洪水的重大胜利,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及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防汛抗旱减灾效益约138亿元,为保民生、保生产、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
一、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稳定,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防汛与抗旱并重,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强化应急管理,强化主动防御,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供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和干旱灾害损失。
(二)总体目标
(1)防汛工作做到确保大中型水库、重要城镇防洪安全,力保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各类水库遇设计洪水时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确保大坝安全;重要城镇遇标准洪水时不受淹,遇超标准洪水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力争不死人、少伤人。
(2)抗旱工作做到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各类用水需求。发生严重干旱,统筹配置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效益;发生特大干旱,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确保城乡生活用水,最大程度地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
二、健全责任体系,提供防汛抗旱组织保障
各地要坚持把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贯穿工作始终,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全过程,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一)建立责任体系
要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和技术、岗位责任制为支撑的责任体系。要一级对一级负责,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杜绝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等现象。
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指挥机构
(1)针对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指成员单位联络、会商制度和工作协调、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成员单位协同抗灾水平。
(2)要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防汛抗旱机构建设,落实机构、人员和必需的经费、物资,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发挥基层一线在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严格落实监督机制
(1)对主要江河堤防、水库、城镇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灰渣坝(库),各级均要明确相关行政首长和技术责任人,责任人名单汛前要在媒体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大中型水库、主要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要报省防指并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布。
(3)小型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灰渣坝(库)、县级人民政府所在乡(镇)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由相关市、州(地)在新闻媒体公布,并于汛前报省防指备案。
三、夯实防汛抗旱基础工作
(一)强化汛前检查
各地要全面深入开展防汛抗旱大检查。在抓好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检查的同时,突出抓好中小河流、小型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的防汛安全检查。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限时处置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周密可靠的防守措施。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各市、州(地)要开展重点抽查和督查,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对分工的责任工程(区域)亲自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隐患是否已经排除。
(二)强化预案修编
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地要尽快开展中小河流、中小城镇、重点山塘防洪抗旱预案编制或修编工作,进一步细化乡镇防洪涝、防干旱、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要结合辖区内防洪工程的变化情况,抓紧修订完善工程调度运用办法,并按程序报批。
(三)强化防办规范化建设
要按照国家防总提出的“建立一流的组织机构、培养一流的专业队伍、配备一流的技术装备、实现一流的业务管理”的总目标,深入开展以防办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高防办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的地县防办规范化建设达标和升级工作。根据省防办和各市、州(地)防办商定,2011年县级防办纳入达标升级的县(市、区)有乌当、仁怀、西秀、钟山、凯里、都匀、兴义、大方、思南等,要加快达标升级工作,各市、州(地)要通过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各级防办应对水旱灾害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河道管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侵占河道、滩地,违章设障现象仍时有发生。各地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清除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要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组织经常性河道巡查,定期协调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非法采砂活动突出的河道、河段开展打击行动,防止因采砂而危害堤坝防洪安全。
(五)强化队伍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市、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全面加强,乡(镇)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基本建成;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平战结合、反应快速、能打硬仗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体系。要加强同当地军分区、人武部、武警消防部队的联系,搞好军民、警民联防,发挥武警消防部队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队伍培训和演练。
(六)强化物资筹备
要认真清查现有库存物资,摸清家底,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早筹备补充防汛物资。市、县都要根据当地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筹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病险水库、重点险工险段等薄弱部位要做到就近、就地备料,保障应急抢险需要。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根据实际,购置和维修机械设备,切实发挥打井、送水、浇灌等应急服务作用。
四、突出防范重点,增强防洪减灾整体能力
病险水库、小型水库水电站、重点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是我省防汛的薄弱部位,也是防范的重点部位,直接关系防洪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然。
(一)着力抓好在建工程防汛
目前全省各地大量水利水电工程在建,其中省级管理的中型以上骨干工程就有29处,这些工程的安全度汛至关重要。各地要合理调配施工力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汛期工程具备度汛运用条件。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在建工程度汛预案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方案,报当地防指备案(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在建工程度汛方案须报省防指备案)。
(二)着力抓好塘库度汛
塘库的防洪安全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塘库垮坝失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重大,要切实加以重视。2007年“7.26”马颈坳水电站库区山体溃决事件要警钟长鸣。各地要按照省防指的要求,加强各类塘库的安全管理。各类塘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汛限水位运行,不得擅自抬高水位;严重病险问题的水库,要控制蓄水,必要时限制蓄水位或空库运行,力保安全度汛。
目前,全省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有近200座,特别是部分水库在施工建设中面临度汛问题,又不能在汛前完成。各级水利部门作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在萌芽状态。
(三)着力抓好城镇防洪
面对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新形势,我省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城镇防洪能力亟待提高。各地要根据城镇现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工作上细部署、严要求,责任上严落实、重督办,措施上多完善、抓落实,扎实做好城镇防洪各项工作,确保城镇安全度汛。
(四)着力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
山洪地质灾害预见期短、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山洪地质灾害重在预防,各级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认真勘察,全面普查,进一步掌握情况,确定防御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防御预案,要将易发区预案中的撤退路线、转移安置方案等制成图表公开张贴,要加强预案演练和防灾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要加快201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汛期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水平
(一)加强预测预报预警
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重点是突出水库水电站、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的监测体系和预警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天气、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强化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完善、优化预报、调度模型,提高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保障预警及时有效,为有效指挥、科学决策及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提供信息支持。在加快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切实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落实运行维护资金和系统管理人员,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切实发挥已建系统效益。
(二)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值守
各地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有人值班、有领导带班,保证信息畅通。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工情变化,全面收集掌握各种情况,及时对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险情和灾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跟踪了解续报,绝不能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
(三)加强查险排险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巡库查险工作,按规定组织人员巡库巡坝,保证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强化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险情,有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分析,制订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并以最快的速度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抢险工作,保证险情得到及时有效抢护控制。
六、加强蓄水保水,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一)加强蓄水保水工作
当前,我省水利工程蓄水总体状况较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蓄水保水工作,合理控制水库、塘坝水位,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保持塘库适度蓄水。要加快除险加固水库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是部分因除险加固而放空的水库,要尽快完成主体工程,争取早蓄水、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保障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
各地要制定科学的用水计划,统筹各类用水需要,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千方百计满足夏种生产等用水。要加强用水管理,做到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要修订完善抗旱预案,特别是用水矛盾突出的地方,要编制防御类似2009—2010年特大干旱应急调水方案。
(三)加快抗旱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多方筹集资金,根据抗旱规划和近年防旱抗旱中暴露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尽快实施一批抗旱应急工程,着重解决城镇供水及乡村人畜饮用水备用水源问题;高山区和石漠化地区农村要按规划建设完善“当家塘”,深挖塘,挖大塘;各供水趋紧城镇要加快启动城镇备用(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城镇抗旱供水保证率。要及早检查、维修抗旱泵站,确保正常开机运行。要组织群众疏通渠道,保证输水畅通。
(四)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
在国家防办、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按照“服好务、保好值、养好人”的要求,积极开展抗旱排涝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地级抗旱服务组织5个,县级抗旱服务组织84个。各地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从人员、资金、物资上给予大力支持和扶持。各抗旱服务组织要在开展抗旱减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抗旱服务组织真正成为政府满意、群众欢迎的抗旱主力军。
同志们,防汛抗旱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正确指挥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奋发的进取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在2011年新征程中,推进新跨越,作出新贡献,努力夺取我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